GB 14881-2013 规定,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 GB 5749;对加工用水水质有特殊要求的食品,还应符合相应规定。
小型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有 4 项条件性放宽;消毒剂应按实际消毒方式、接触时间、出厂水和末梢水分别判断。
附录 A 为资料性参考指标。是否纳入监测,应结合水源、工艺、风险识别、地方要求和产品标准确定。
水质指标查询
| 来源 | 指标 | 限值或要求 | 单位 | 适用说明 |
|---|
没有匹配的指标,请更换关键词或分类。
使用与判定说明
小型集中式和分散式供水
因水源与净水技术受限时:菌落总数可按 500 CFU/mL,氟化物按 1.2 mg/L,硝酸盐(以 N 计)按 20 mg/L,浑浊度按 3 NTU 执行。不是所有供水场景均可直接放宽。
检验方法
基本原则、采样保存和质量控制分别执行 GB/T 5750.1、GB/T 5750.2、GB/T 5750.3;具体方法按现行 GB/T 5750.4~GB/T 5750.13-2023 选用。
食品企业还需核对
- 产品标准或工艺是否另有特殊用水要求;
- 水源、供水方式、储水设施和输配水环节;
- 消毒方式、污染风险和企业监测计划。
不能直接替代合规判定
本页用于标准速查,不替代采样方案、检测报告审核、地方监管要求或对具体产品生产条件的专业判断。
注意:GB 8537、GB 19298 等属于相应食品产品标准,不能笼统理解为所有食品加工用水的“更严格版本”。